留一點餘地給得罪你的人

 

待人處事固然需「得理」,但絕對不可以「不饒人」,

留一點餘地給得罪你的人,不但不會吃虧,

反而還會有意想不到的驚喜與感動。

曾經有位留美歸國的碩士應聘到一家貿易公司上班,

他不但學歷高,且口才極佳,業務能力也強,

在會議中屢展頭角。

可每當他聽到其他同事提出一些較不成熟的企劃案,

或是某些時候得罪到他時,他總會毫不客氣地破口大罵,

在他的觀念裡,這樣並無不妥。

因為這一切都是「師出有名」,如果不是別人有誤在先,

也輪不到他開炮。

然而,他的態度卻讓他在同事間成了隻孤鳥,

再過沒多久,他選擇離開了公司,

當然不是因為能力欠佳,而是因為人際壓力。

而一直到他離職前,

他仍不斷地問自己:「難道我的觀點錯了嗎?

難道我發的脾氣都是沒有道理的嗎?」

「人不講理,是一個缺點;人硬講理,是一個盲點。」

可不是嗎?

很多時候,理直氣「和」遠比理直氣「壯」更能說服、改變他人。

聖經上曾誇讚:「性情溫良的,有聰明。」

在日常生活當中,記得留一點餘地給得罪你的人,

給對方一個台階下,少講兩句,得理饒人,

否則不但消滅不了眼前的這個”敵人”,

還會讓身邊更多的朋友因而膽顫、疏遠您。
  

 

 


引用於:http://www.atlaspost.com/landmark-2250204.htm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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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my530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